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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老赖” 环保“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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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1-21 17: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环保“老赖”:污染治理的隐形阻力
工厂烟囱依然冒着超标浓烟,而处罚决定书却在办公室里积尘,这些环境违法企业正以各种手段逃避生态治理责任。

环境污染处罚不断,但企业却置若罔闻;环保设施建成不用,只为应付检查;监测数据造假,掩盖真实排放情况——这就是环保“老赖”的典型画像。

这些企业虽然性质不同、手段各异,但共同点是通过各种方式规避环境治理责任,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钉子户”。随着2025年多项环保信用政策的出台,一场针对这类“老赖”的治理风暴正在形成。

01 环境失信:污染顽疾与治理难题
在经济快速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的今天,环保“老赖”现象逐渐凸显为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难题。

所谓环保“老赖”,是指那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拒不履行环境治理义务,甚至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环保处罚的企业和机构。

这类主体的环境失信行为不仅造成持续性的污染排放,更严重损害了环境监管的公信力。

环境治理信用体系作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重点关注的方向。

到2025年,我国目标建立健全包括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在内的七大体系,为环保“老赖”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与传统意义上的“老赖”不同,环保“老赖”的危害不仅体现在经济层面,更直接对生态环境、公众健康和社会公平造成损害。

02 表现形式:多样手段逃避环保责任
环保“老赖”们逃避环境责任的方式五花八门,展现出多样性和隐蔽性特点。

虚假整改是常见手段之一。一些企业在受到环保处罚后,虽然表面上制定整改方案,但实际上并未真正落实。

例如,兰州市永登县博励节能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被查处后,虽然提交了整改报告,但此前其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已超过国家标准。

逃避监管同样常见。鹤壁市安特博镁业有限公司作为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企业,却未按规定制定并备案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直接规避了环保部门的监管要求。

这类行为使得政府在重污染天气期间难以有效管控企业排放。

更严重的是数据造假和出具虚假报告。在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25年上半年环评信用管理“黑名单”中,两名环评人员因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被处罚。

虚假环评为项目建设开了绿灯,却让环境监管失去了有效依据。

03 治理措施:信用惩戒与联合监管
面对形形色色的环保“老赖”,2025年多项新规和政策加大了治理力度,呈现出更加严格和精细化的趋势。

环保黑名单制度是核心惩戒手段之一。根据《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我国正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这些企业的违法信息将被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联合惩戒机制同样关键。中央要求多部门联动构建统一高效的联合惩戒体系。

对环保“老赖”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多重措施,加大惩戒力度,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025年再次审议的《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进一步强化了法律责任,加大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在有关生态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这表明我国正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此外,信用修复机制也为主动纠正错误的企业提供了出路。根据新规,失信者只要主动履行义务,积极配合执行程序,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移出失信名单。

这避免了“一次失信,终身污点”的不合理现象,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宽容与公正。

04 执行挑战:隐蔽对抗与执法阻力
尽管治理政策日益严格,但环保“老赖”的治理仍面临诸多现实挑战。

环境违法行为的隐蔽性越来越强。一些企业利用环保执法的时间差,在检查时开启治污设施,检查后则偷偷关闭,难以被抓现行。

还有的企业通过暗管排放、夜间偷排等方式规避监管,增加了执法难度。

地方保护主义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地方出于税收、就业等考虑,对环保“老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企业说情开脱,干扰环保执法。

环保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同样不容忽视。面对数量庞大的监管对象,基层环保执法队伍人员不足、装备落后的问题依然存在,难以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管。

此外,惩戒力度不足也使一些企业宁愿违法也不愿投入治污。相对于高昂的污染治理成本,环境违法的处罚有时显得微不足道,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05 治理展望:多元共治与系统应对
解决环保“老赖”问题,需要多元共治和系统应对,2025年后的环境治理将呈现出更加智能化、社会化和法治化的趋势。

技术赋能环境监管是一大方向。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建立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对企业的实时监控、数据分析预警,大幅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同样重要。新规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失信行为举报和监督,设立便捷的信息举报平台和激励机制,保障举报者权益。

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增加失信行为的发现率和曝光度。

司法保障也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完善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民事公益诉讼的衔接,强化了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司法追责。

这为环保“老赖”治理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

国际合作也不可或缺。在全球化背景下,新规提出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协助与信息共享。

通过签订引渡协议、联合执行判决等方式,强化跨境追偿能力,让跨国境的环境违法无处可逃。

从甘肃兰州到河南鹤壁,从超标排放到规避监管,环保“老赖”们的身影仍不时出现。但随着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和环保黑名单制度的完善,这些失信企业正逐渐无处遁形。

环境治理的链条正在收紧,从环评机构到排污企业,从数据造假到超标排放,每一个环节的失信行为都将被纳入信用记录,受到联合惩戒。

环保信用体系的建立不再是软约束,而是成为一把高悬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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